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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习小组建到办案第一线
时间:2014-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全员覆盖,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2月23日,屯溪区检察院02·16专案学习小组正式成立并开始第一次集中学习,院党组和专案组全体成员参加,省院办案人员应邀到会指导。

  “把学习小组建到办案点,灵活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这是教育实践活动尚未启动时院党组确定下来的一项工作,以便有效衔接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专案组成员独立办案时间较长的实际情况,院党组要求把学习小组建在办案点开展学习交流,有效发挥内部监督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思想教育,在公正规范文明办案的同时确保清正廉洁执法办案,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办案第一线。

  集中学习过程中,院党组指出,一是把学习小组建在办案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外驻点办案,专案组成员多,党员要作出表率,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坚持做到依法、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二是学习小组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以集中学习为契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三是要充分发挥学习小组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精神,带动非党员共同提高。要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工作中要讲政治,服从安排,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聪明才智,以实际行动为惩治职务犯罪工作贡献力量。(区检察院 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