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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屯溪区检察院对一在校大学生宣布不起诉
时间:2021-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对一起在校大学生张某某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院办案检察官赴张某某就读的大学,在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张某某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等人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对这名大学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布。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系安徽合肥一重点大学大三学生,2020年暑期在找兼职过程中,不慎被专门收买他人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盯上,在提供了自己的两套银行卡获利300元后,又被不法分子言语威胁,被迫继续向其他学生收买银行卡并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从而获取一定好处。张某某涉案银行卡近十套,已达法律规定数量巨大标准,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讯问张某某及关联嫌疑人,调取相关电子数据,核实多名证人证言,以及对张某某开展社会调查等形式,对该案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张某某虽已构成犯罪,但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情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确系初犯、偶犯,本次犯罪又系被他人威胁下而为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精神,本着以教育、挽救为主,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经集体讨论并经检察长审批后,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