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党建领航 四个抓“实”助推基层检察院建设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在市检察院、屯溪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频共振,以四个抓“实”持续推进屯溪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单位先后荣获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领航,在政治建设上求实效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上,始终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坚持把牢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实施细则》,实现政治轮训全员覆盖,确保将党的领导全方位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院领导班子统筹谋划全年工作思路和举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融合推进检察业务、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开展专题研讨6次,带头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宣传教育持续推深做实。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报告会、论坛、讲座等管理办法》《官网及“两微一端”管理办法》等。定期做好涉检网络舆情风险点排查。充分利用新媒体讲好检察故事,编发、转发相关宣传信息900余篇次。2021年,因在综合重大主题宣传、法治文化宣传以及新媒体建设应用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被省检察院政治部予以通报表扬。

坚持党建领航,在服务大局上出实招

把党建“第一责任”和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持续擦亮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品牌。集思广益,推动党建工作高度契合发展大局。2021年,《以党建引领业务制度落实促推市域治理现代化》获全区党建创新项目优秀奖。

►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大党员干警申报并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54项。结合法律服务、帮扶慰问,下沉社区150余人次,协助开展疫苗接种590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8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案进展答复。选派一名30年党龄老同志担任驻村干部,推动服务乡村振兴。

►聚焦重点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14件22人,提起公诉20件45人。依法妥善办理“喜相随”、“鼎诚”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准逮捕9件15人,提起公诉5件17人,涉案金额8亿余元。通过“96309”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开办法治讲座、走访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对民营企业负责人轻微刑事犯罪适用相对不起诉3件3人。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审查逮捕案件2件,批准逮捕1件1人。

坚持党建领航,在“四大检察”上务实功

紧贴检察工作一线抓党建,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

►培养精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培养业务部门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支部委员中业务部门干警占二分之一强。一名员额检察官获“屯溪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一名检察官助理先后在全市、全区的党建征文、竞赛中获奖。

►以党建旗帜引领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围绕“四大检察”,积极主动作为,让党建旗帜在业务一线高高飘扬。近年来,检察工作考评始终处于全市基层院第一方阵。一是刑事检察持续做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8件,纠正违法行为5次,纠正漏捕、漏诉14人。针对刑罚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等方面,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检察建议18份。二是民事检察持续做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19件。针对利用“套路贷”方式进行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份,全部获再审改判,获评“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三是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的某物业公司收费违法行政处罚复议案件被省检察院选编报送参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被市级媒体报道推广。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受理线索29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办理“等”外领域案件2件。

坚持党建领航,在队伍建设上见实策

坚持用党建工作鼓舞士气,激发奋进力量,积极为干警搭建实践锻炼舞台,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

►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培训。把提升干警政治素能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系统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开展主题党日、红色教育、爱国爱党教育、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累计参与“四项教育”达460人次。聚焦“6+1+N”顽瘴痼疾整治,共发现各类顽瘴痼疾11个,已整治11个,整治率为100%。同步出台建立8项制度机制。

►党员干警创先争优动能强劲。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争先进位的氛围浓厚,在业务领域敢闯敢试,锐意创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获黄山市政法系统“勇于创新”奖。第一检察部荣获黄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后有干警荣获2020年度黄山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政法干警”、“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全区政法系统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先后有干警荣获“政法网宣之星”、“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