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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文明之花香满园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侧记
时间:2014-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在市院和区委、区政府、文明办的领导下,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巾帼文明岗”、“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市级文明单位”等称号。

  2013年,全院有1名干警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名干警获省级表彰,5名干警获市级表彰,10名干警获区级表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

  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谷秀英

  该院行装科科长谷秀英,为全院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多年来,她共办理了司法会计鉴定案件数十件,特别是对XX零口供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在一次反贪办案的过程中,她冒着生命危险,抢下一女嫌疑人想要销毁的证据,保全了证据,受到领导及同志们的赞许。她所在的检察技术科多年来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她所兼任的院计划生育工作,多年被评为优秀。

  全省关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潘凌云

  该院政治处主任、预防科科长潘凌云,作为黄山市女检察官协会的成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社区建设和妇女维权工作,热情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在建设黄山市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时,她参与设计展板、收集资料、协调施工,付出极大的心血。她首次提出将该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非公领域,在某驾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引起很好的反响。2013年,她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素能现场比武第一名,随后又代表安徽省参加了在长春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现场比武,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全国优胜标兵称号。

  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张文

  该院公诉科、监所科科长张文,从检20多年来,任劳任怨工作,坚守法律,用心办案。她主办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0余件,其中有多宗疑难复杂或者多方关注的敏感案件。对所办的每起案件,她均能把好定性关、证据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由于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曾承办省、市、区各级观摩庭10余次,经常参与侦监部门、公安部门及法院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讨论。办理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挽救了多名迷途少年。在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张文任科长的公诉科、监所科均获得全市第一名。

  拾金不昧的好干警——叶慧

  该院办公室内勤叶慧,在送女儿去学校的路上拾到一只黑色女士手提包,打开后看到里面有人民币两万七千余元、十余张信用卡及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叶慧面对巨款不动心,因急着上班,遂将包交到了院政治处,并向老街派出所报了案。仅过了一个半小时,焦急万分的失主方女士和家人就在老街派出所干警的陪同下到该院政治处领取丢失的钱包,方女士拿出一沓现金酬谢叶慧,并提出要宴请她,但都被叶慧婉言谢绝了,方女士称赞其为“拾金不昧的好干警!”

  全市“巾帼文明岗”——公诉科

  该院公诉科,现有检察官3人,均为女性,被称作“女子公诉科”,承担全市近三分之一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人均办案近百件,居全市第一。该科3名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积极探索未成年犯办案新模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未成年犯,在岗位奉献中谱写出感人的业绩。该科多次荣获市级、区级“青少年维权岗”,多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在今年“三八”节来临之际,该科又喜获黄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和黄山市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称号。巾帼不让须眉,她们展示了新时期女检察官的风采。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从上届党组班子狠抓“两房建设”起,到现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大圣以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的提出,院党组一班人在认真分析了屯溪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后,明确了“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争创全省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

  为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该院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院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创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建立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有序、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督促等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同时,在干警中广泛动员和宣传,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建氛围。

  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一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党史院史教育、学习先进事迹、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不断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修养,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多年来,该院“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始终位居全区前列,全院无一干警被投诉和举报。

  二是以打造“阳光检务”为载体。在一楼案管大厅设置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设立廉政监督岗、信访接待窗口、群众接待处、律师阅卷处,把案管大厅建成“百姓之家”。同时,全面推行办公办案文明用语和着装规范,将检察业务的办案流程图悬挂上墙,公开接受群众查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执法工作的意见,提高检察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讲活动,组织干警到街道、社区、镇、村送法、送服务、送温暖,访贫问苦,收集反馈群众问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干警先后赴屯溪四中、六中、黄山学院授法制课,结合真实案例讲解《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行为以及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谆谆告诫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受教育学生达千余人。

  四是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载体。坚持以社会反响强烈的行业为查办重点,优先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把关注民生、廉洁办案、维护稳定确定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大力查办涉及土地补偿、农机补贴等民生领域的案件,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有力的民生保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2013年,该院共立案查处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9件13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是以职务犯罪预防为载体。依托设在该院的“黄山市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每年约有千余名党员干部参观该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针对重点行业开展预防和警示教育,先后为全省工商银行系统纪检干部、区交通局驾校培训中心、黄山学院等单位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实现全区五个镇及村居主要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全覆盖,受到镇、村干部的热忱欢迎。

  六是以“文明餐桌”行动为载体。为弘扬中华民族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院职工食堂醒目位置摆放告示牌,张贴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等,号召全院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积极向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干警的自觉行为,通过干警的自觉行为向社会传播文明,引领节俭新风尚。

  文化育检,凝聚人心

  一是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丰富文化内涵。该院注重干警的身心健康,提倡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上减压”的理念,利用“五四”、“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结合检察工作主题,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拓展训练、登山活动、健身长跑等文体活动,不断深化检察文化内涵,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涌现出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等一批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

  二是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凸显文化氛围。院大门宣传栏张贴“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等检察人员行为准则。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在每层楼的走廊、楼道墙壁上悬挂廉政书法作品,在干警的办公桌上摆放廉政警示牌,设置内容丰富的宣传栏、信息窗、学习园地,让每名干警在办公室内抬头、睁眼都能“学习”,时刻感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学习平台。先后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职工书屋、电子阅览室、党员活动中心、多功能会议室等文化学习阵地,添置了电脑、照相机和检察业务报刊、书籍,为干警学习文化知识创造良好的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建设院荣誉室(院史馆),将该院1951年挂牌成立以来60多年的风雨历程和发展业绩集中展示,通过开展院史教育,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激励干警爱岗敬业,传承和发扬屯溪检察精神,树立“屯溪检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