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黄山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屯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4日,由屯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屯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也是屯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山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被告人张某某在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间,多次购买他达拉非、西地那非等原料,加工成药片和胶囊后,制成“COCEN”、“THREE CAPSULE”两种品牌的成保健食品,并通过网络售卖给全国各地不特定消费者食用。张某某在生产、销售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张某某的行为还危害了食品安全,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院对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时,一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其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某消除危险,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其有毒、有害食品的名称、种类等,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该案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