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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千余尾鱼苗放归新安江 检察公益诉讼力促生态修复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电鱼是违法的,对我们的新安江水生态是有危害的,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了,以后再绝不会非法捕鱼了。这次购买鱼苗放归新安江我是诚心实意的。”

4月9日下午,屯溪区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在检察官、法官、渔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千余尾鱼苗放归新安江,履行修复渔业资源义务。

“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屯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吴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依法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新安江环境损害的修复责任,在指定水域投放鱼苗,用以恢复受损的渔业资源,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新安江生态保护无小事。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的同时,注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