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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公益诉讼为文物古迹筑起“保护墙”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些石刻都是很好的文化资源,我们要想办法保护好。”在屯光镇南溪南村走访调研的检察官说道。

每年的4月18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的国际古迹遗址日。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4月18日当天,屯溪区检察院再次主动会同相关行政机关来到屯光镇南溪南村,对当地文物古迹保护现状及周边环境展开了实地考察。

屯光镇南溪南村是一座有着1千多年历史的古村落,位于新安江中心城区延伸段重要节点处,拥有近1200年历史的萧江一世祖墓、圣旨碑,以及明代茶园石牌坊群、明代大石狮、长寿乌龟驮石碑等文物及古迹遗址,体量之大在屯溪境内极为罕见。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南溪南村摩崖石刻、吴中明坊以及长寿乌龟驮石碑,深入细致了解了历史文物遗迹的现状及保护情况,对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与村两委班子进行了探讨交流。

文物古迹具有见证历史、承载文化的重大价值。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文物毁损与保护不力矛盾日益突出,文物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亟待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屯溪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把文物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新的着力点,从保护好露天古迹遗址、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靶向发力,加强与文物保护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文物古迹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