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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检察机关暖心办案获赠锦旗
时间:2019-06-21  作者:汪诗琳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0日下午,姚某某来到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大厅,将一面绣着“人民检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该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

  据了解,姚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2012年4月,姚某某的丈夫程某某向叶某某借款74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支付。后程某某没有偿还该笔借款,叶某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15年5月13日提起诉讼,要求姚某某与程某某共同归还借款及利息。虽然,姚某某已于2015年3月2日与程某某协议离婚,但由于借款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故屯溪区人民法院经公告送达后,依法缺席判决程某某和姚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叶某某借款 740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叶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姚某某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其生活工作产生极大困扰。2018年,姚某某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2019年3月18日,姚某某向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经认真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的审理并无不当。但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系靠打工谋生的妇女,经济条件有限,成为失信人后对其生活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此,承办检察官就双方债务纠纷多次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最终,在长达三个月的不断协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于6月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办检察官当即联系法院执行局,并于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检察官及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法院执行人员也在最短时间内从失信人名单中撤除了姚某某,至此,这起长达5年的矛盾纠纷完全化解,姚某某也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工作中。

  “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对法律的认识不是很高,但我知道你们检察官不仅依法办案,还能充分考虑我们百姓的难处,不厌其烦得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通过你们的努力,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衷心感谢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你们的行动让我确实感受到了什么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检察官接受锦旗的过程中,姚某某再次真诚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