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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生态保护 我们在行动
时间:2021-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屯溪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鉴于被告均是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承办检察官不拘泥于就案办案,而是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为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话语,耐心解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个人破坏生态的行为对生态保护整体的影响、诉讼的法律依据及修复生态的方式等内容。通过释法明理,诸被告对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公益诉讼起诉书的内容和诉求完全接受,主动要求庭前调解,写下道歉信,并承诺按指定时间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其中一名被告诚恳的表示:“我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做破坏生态的事了。同时也要宣传生态保护,告诉村里的人及亲朋好友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己,护佑子孙!”

 近年来,屯溪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不求最大量,但求精细化。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因地制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让违法者懂法律、知敬畏、严律己、广宣传,使办理的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成为生态保护宣传的前沿阵地。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案件,通过增值放流扩大宣传效果,让生态保护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