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屯溪区检察院举行宣布不起诉警示教育会
时间:2017-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让“迷途”的孩子步入正轨是屯溪区检察院未检办所有检察官的愿望。2017929日上午,屯溪区检察院宣布对未成年人丁某某盗窃案、李某某盗窃案、王某某盗窃案做不起诉决定。本次不起诉宣布不同于以往,参加的人员有市区两级分管、从事未检工作的领导、办案检察官;被不起诉人及其父母、亲属、辩护人,还邀请了从事关爱未成年工作的团委同志,更重要的是宣布会上还特别增加了“警示教育”环节。 

  经查明,三位被不起诉人均系初犯、偶犯,且系在校学生,成绩良好,盗窃他人财物也是临时起意,一时糊涂。案发后,均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在充分考虑上述情节的基础上,该院决定对三人做不起诉处理。 

  宣布会上,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做了深刻的表态发言,从内心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学习,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三人父母、亲属也都表示,今后要更加注重对孩子细节的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检察官们还结合三个案件的发生根源、家庭教育重要性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进行了警示教育宣传,希望三名未成年人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珍惜这次不起诉机会,践行自己的承诺,并告诫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敬畏法律、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并学会感恩父母、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