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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检察院公诉第一起超员型危险驾驶案
时间:2019-07-09  作者:凌观桦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超员型危险驾驶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系该院办理的首起超员型危险驾驶案。

  经查,被告人裴某某系某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2019年5月2日下午,裴某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从事旅客运输业务,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其明知所驾驶车辆额定载客人数为13人,却不顾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载客33人,超过额定载客人数8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驾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提醒,从事旅客运输或者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广大司机朋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超载,广大乘客对超载、超速的违法行为也要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