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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7日在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绩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司法体制改革从严治检,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了新面貌。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履职尽责

在业务工作中用好政治智慧,维护好保障好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7件280人,批准决定逮捕1442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件495人,提起公诉338458人。审查办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专业办案团队,全力以赴开展专项斗争。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打准打狠,形成震慑,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721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156人,其中,涉及套路贷案件2件,8人以上涉恶团伙案件3件。目前,提起公诉728人,已判决18。正在办理的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17人涉恶套路贷团伙案,涉及安徽、江苏等地,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既依法快捕快诉,又坚持法律标准,严把案件质量

积极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加大对网络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老妈乐非法吸收公存款案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审查起诉非法集资犯罪45人,涉案金额527万元,涉及受害人数达100人。持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6人,均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74人,不起诉27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件,被采纳27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累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75人次,收到各类举报线索22件,及时进行审查、初核、分流,并一一答复。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提供刑事救助金12.9万元,进一步彰显检察工作人文关怀。

二、深刻理解检察机关人民属性,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不断努力

牢固树立民本思维,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12人,起诉1617人,申请强制医疗1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345人,起诉5056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162162人;坚持铁腕打击,批捕毒品犯罪2人,起诉4人;回应人民群众信息安全呼声,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人,涉及个人信息4000余条。

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人。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受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812人,并及时为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高度关注校园欺凌,办理该类案件15人,就案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妥善处理,并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学校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7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我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营造崇法善治的法治屯溪良好氛围。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把每一次办案和监督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检察开放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行动,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000余份。借助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涉法案例,进行释法说理40余次。

三、积极实践检察机关新监督理念,在主责主业领域深耕细作

准确理解自身定位,牢牢把握监督的实质是启动法定的纠错程序,提醒被监督者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着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人,监督撤案22追诉漏犯4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就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办理。强化刑事审判环节监督,重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这一法律监督重要方式,对认为适用法律不当案提出抗诉1件。

稳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环节监督,针对社区矫正监管环节存在的问题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6人,回复采纳率均为100%大力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累计办理该类案件8件。其中,办理了全市首例财产刑执行监督案,通过法院执行、公安配合、检察机关监督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从检察建议发出到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

2018年以来共受理民行各类案件17件。包括民事申诉案件10件,其中6件经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2件终结审查,2件正在办理中;作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方均已回复并整改; 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对方均已回复并整改;呈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获得省院批准,2件已经法院审理且判决已生效。上报市院公益诉讼线索11件。

 

 

 

在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基础上,用准用好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判决2件,其中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系屯溪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办案人员在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挖出的线索。在公诉环节,我院在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的同时,还要求被告人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同时,我还办理了屯溪区首例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促进生态修复,法院同样判决支持我院提出的公诉意见和民事诉讼请求,责令被告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以及支付后续治理费用。为进一步壮大公益诉讼声势,9月,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以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邀请安徽经济报、黄山日报、黄山新闻综合频道等多家媒体参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着力增强整体思维,在司法体制改革提质增效上行稳致远

检察机关面上的改革基本完成后,改革任务从逐项落地向配套实施转变,内部衔接进一步紧密,改革向纵深推进。

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责任制要求基本落实,通过权力清单,各类人员职责进一步明确,检察官独立办案已成常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渐入佳境,均以亲历性方式阅卷、收集调查核实证据、提审、出庭,办案数占检察官办案总量19.18%

专业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逐渐成形,职业保障和检察官等级逐步落实。检察官助理遴选按期开展,选任检察官助理2名,后备人才储备进一步充实。按照上级检察院部署,在人事财政等部门支持下,首次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2名司法雇员现已到位。

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框架基本确立并落地。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快组建,未成年人、职务犯罪、扫黑除恶、疑难复杂案件等办案组已发挥作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疑难案件10次。

五、抓好政治引领党建提升正风肃纪,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恒心恒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凝聚力量,以正风肃纪助推管理,下好检察工作一盘棋,推动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意识,抓班子带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抓好关键少数促引领。班子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三查三问。率先垂范,按规定上好党课,积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抓牢绝大多数促长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推向业务一线,不断丰富学习形式,促进形成检察特色学习方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走进检察院进行宣讲,实现十九大精神学习轮训全覆盖,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

落实标准化要求,以党建促队建。实施党建引领强基工程,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等节点,开展主题活动12。以行动展现党员本色,引领广大党员在社会治理创新、全域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讲座论坛、报告会报备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2018年,党建工作不断呈现出新面貌,先后被评为全区、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内外监督密切与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观摩庭审、座谈、调研等43人次5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该项报告全票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法律文书38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程序性信息506条。接待办理阅卷等各项活动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33人次。为民服务再添新窗口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一个网络平台“1+3+1”检务工作区已着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细则》,开展经常性检务督察,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建设,全力配合巡视巡察,推动政治生态建设、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2018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干警谋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两名干警在省级比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10余名干警在市区评比、竞赛中获得佳绩。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8的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讲政治还存在空泛讲现象,没有完全落到司法办案各环节;检察业务平衡发展不够,重刑轻民观念仍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比较薄弱,公益诉讼还处于起步阶段;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实行捕诉一体后,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工作方式还有不少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之处。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不断适应新要求。

 

2019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屯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贡献检察力量。

(一)增强忠诚担当使命感,推动讲政治更加坚定不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巩固提升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把握新发展理念内涵,推动服务大局更加精准围绕区委提出的一条主线、两大主题、三大行动、四大工程发展思路,努力提供更好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助力平安屯溪建设。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巩固和谐稳定发展局面。不断优化和创新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拓展检察机关服务的方法、载体,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全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理顺主责主业脉络,推动检察监督更加均衡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积极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监督齐头并进。进一步加大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落实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以公益诉讼为工作重点承担好公共利益的“托底保护”职责,同时,着重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推介,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社会知晓度、认同感、影响力。

(四)统筹检察改革各项任务,推动整体运行更加有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良性互动、协同配合,从局域互联转变,由点及面,发挥改革最大效应。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为契机,积极适应捕诉一体要求,健全管理科学的组织体系。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履职专业化的运行体系。以构建新型办案监管机制为目标,深入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完备的保障体系。

(五)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推干事创业更加有为深入贯彻《屯溪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细则(试行)》以及配套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着力培养干警专业素养、专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使命,使命呼唤担当。在新的一年,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勇于攻坚克难,不断迎接新挑战,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