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绩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深化改革、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年度中期获评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全省第一作出了积极贡献,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发挥检察作用,持续推进平安屯溪建设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7件311人,批准逮捕131件1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55件409人,提起公诉199件313人。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持“稳、准、狠”,全年对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1次,依法快捕快诉,批准逮捕涉恶案件8件28人,认定涉恶犯罪提起公诉5件22人,依法办理全市首例吴某等15人“套路贷”涉黑案件,有力打响黄山市扫黑“第一枪”。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做好与侦查、审判机关的配合。坚持在办案中“打财断血”,加大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和财产刑适用的检察监督力度,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坚决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注重主动摸排发现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开展了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受理并移送涉恶涉伞线索8条。深化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整改,做好“体检”,切实提升斗争能力水平。结合司法办案,促进综合治理,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以坚定决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建设,批准逮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件12人,起诉10件11人。依法惩治黄赌毒,批准逮捕23件41人,起诉24件66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受理审查起诉8件17人。针对聚赌由“线下”向“线上”蔓延趋势,起诉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类案件4件12人。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批捕起诉,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以高度自觉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强化与监察机关衔接,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挪用资金、贪污、行贿、受贿等多项罪名,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坚决依法严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根据指定办理了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孙某某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累计接待710余人次,同比上升15%。
二、提供检察方案,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深做实检察环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针对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频发,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人,涉及集资参与者2600余人,涉案金额逾15亿元。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注重妥善处置群众诉求,把对集资参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情绪疏导贯穿办案始终。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积极引导侦查,严把审查起诉关。同时,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积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服务大局的“法治参谋”,撰写《屯溪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高发 风险防范需加强》调研文章,被市委《要情专报》采用,市、区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肯定。
切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聚焦党委政府关心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生态环境保护难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提起诉讼2件。共建美丽屯溪,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生态环境大巡查”,针对河道存在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及时向两家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理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首次引入第三方鉴定评估机制,督促对破坏渔业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民事责任。着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办理了刘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及时沟通交流,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市首个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好“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切实保障所有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前10个月适用认罪认罚45件68人,占案件审结数25.4%,11-12月认罪认罚率已达90%。适用该制度不起诉9人,适用幅度化量刑建议84人、精准化量刑建议17人,量刑建议被审判机关采纳率为97.5%,上诉率不到2%。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联系,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确保自愿认罪认罚,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运用检察智慧,持续释放司法温度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时惩处影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刑事犯罪,起诉5件7人。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对涉民企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坚持少捕慎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影响。对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并不起诉1人。受理民营企业申请民事监督案1件,提请抗诉后已经市中院再审改判。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上门听取企业意见和需求,赠送法律书籍。联合区工商联邀请法律专家为36家民营企业代表作题为“把握企业法律风险,享受幸福美好人生”专题讲座。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件16人。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慎诉、少监禁,不捕7人,相对不起诉2人,建议适用缓刑4人。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2人,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检察环节落实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32次,并及时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开展考察帮教。联合团区委首次引入司法社工帮教机制,并就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达成一致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6次,联合教育部门就预防校园性侵工作进行座谈、实地走访督导。上半年,被评为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及时对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对近三年办理案件中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符合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条件的,统一造册并报备。强化横向纵向联动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司法救助金,依法为3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6万元,其中1名为重伤二级未成年人,让其及时获得了二次手术,使国家司法救助真正成为“及时雨”。
四、坚定检察自信,构建检察监督体系新格局
强化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程序监督形成常态,针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对社区矫正监管环节中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更加注重实体公正,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立案1件,追诉漏犯3人,漏罪3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在市检察院支持下,两起抗诉案件获二审改判。依法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同步检察监督,对4名社区矫正人员特赦案件进行逐案审查,确保特赦对象符合条件、特赦程序依法合规。
扎实推进民事监督与行政监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诉讼权威,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力度,今年以来,查阅案件40余件,摸排线索20余条,就涉及恶势力虚假诉讼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作为行政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件。
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6份,收到回复36份,回复率100%,建议涉及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环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认真落实事前查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向当事人、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等程序。积极推进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避免“一发了之”,在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及时进行了现场查看,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就刑事执行环节3名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情况,在收到回函后开展不定期检察巡查。
五、锤炼检察能力,释放检察队伍活力
坚守根本立场,加强政治建设。深刻把握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党性修养有新锤炼、服务大局有新建树、执法办案有新突破、司法作风有新改进。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检察机关党组工作制度,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党建引领发展,打造检察品牌。以党建实践守初心、树典型、创品牌,扎实推进“走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奋力新作为”主题实践和党建引领“四大工程”,领导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协助社区和联系村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帮扶。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新媒体助力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牌荣获“屯溪区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二等奖、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党建促队建十大好做法”。
狠抓改革创新,激发潜能动力。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侦查监督、公诉及刑事执行等职能整合后,已累计办理适用“捕诉一体”案件103件。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按期晋升员额检察官5人,交流至审判机关2人,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1件。适应新修改刑事诉讼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凡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审判机关均予以采纳,大大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开展诉讼档案专项清查、案件集中清理,办案流程监控做到全覆盖,对577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助推司法规范。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深做实“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探索检务督察实践,推进“党务、业务、事务”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进一步扎紧织密严格管理制度的笼子。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先后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先后接受视察调研2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40人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22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公开率达100%。坚持“互联网+检察”,累计推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原创作品140余条,在打造全媒体普法平台的同时,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一年来,屯溪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也看到自身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服务还未做到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检察产品离群众的更高期待还有距离;二是检察制度的落实还存在短板,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量刑建议还不够精准;三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捕诉一体等制度的推开,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也带来了权力滥用的风险;四是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课题,检察队伍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补强的短板。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屯溪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清醒把握2020年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自觉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始终,确保主题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上来。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推进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建设。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细化保障中心工作各项检察措施。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区委重点工作,落实好依法治区检察职责,为推动城市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服务。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紧盯风险隐患,全面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扎实推进平安屯溪建设。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推动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不断提升,更加凸显好主导作用。继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案件攻坚,强化法律监督,助力行业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奠定坚实基础。紧盯当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配合其他政法部门强化案件会商,以依法严惩、追赃挽损、释法息访等积极方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好百姓“钱袋子”。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来信来访、12309网络平台等表达诉求渠道,推进“温暖控申”品牌创建,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落实好《屯溪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任务,紧盯新安江流域等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等”外公益诉讼探索。
五是落实更高要求,切实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找准监督重点,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力争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有更大进展。用好用活检察建议,找准行业部门发案根源和管理漏洞,制定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措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六是坚持严实标准,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确保权力清单、“三个规定”等风险防控机制抓细抓长,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能力要求,持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分类开展各类人员培训,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使命在前,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屯溪区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际行动找差距、抓落实,以工作成效践初心、担使命,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作出检察新贡献!
名 词 解 释
1.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对法定领域内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
3. “等”外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领域之外探索进行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5. 捕诉一体: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但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人民检察院管辖,或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另行指派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除外。
6. 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专业化机构改革方向要求,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改革后,屯溪区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为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办公室和政治部。
7.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8.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9.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0.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四个铁一般: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