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5.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或决定不起诉。

(二)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

(五)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面为做好未成年检察工作。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普法宣传。

(八)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九)向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十)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一)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屯溪区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扣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用心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二)紧扣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三)紧扣更深层次的法治需求,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服务。

(四)紧扣更具刚性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紧扣更加过硬的能力建设,着力锤炼忠诚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5张表格构成,具体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738.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73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29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111.93万元,增长17.87%,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73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1.93万元,增长17.87%,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3.29万元,占85.7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05万元,占14.22%,主要用于检察监督业务工作。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38.2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8.2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占0.38%;公共安全支出636.14万元,占8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万元,占5.53%;卫生健康支出28.51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29.99万元,占4.06%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11.93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新增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占0.38%;公共安全支出636.14万元,占8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万元,占5.53%;卫生健康支出28.51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29.99万元,占4.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2.8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党员人数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636.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1.44万元,增长21.24%,增长原因主要新招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4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3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费比例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28.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29.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0.83%,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8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预算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工作部署、外地区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208.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计划采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公益诉讼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公益诉讼经费项目,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费使用。

2)立项依据。《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屯人常[2019]20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支出经费包括:办案经费。

5)年度预算安排。1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提高对环境污染、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场所建设费项目

1)项目概述。创建未成年检察工作一站式办案场所。

2)立项依据。《安徽未检强基固本年活动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依法办理未检案件。

5)年度预算安排。1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未检工作专业化、提升质效。

3.“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检察院要求,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保障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省检察院要求,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生活开支,支出经费包括:工资等经费。

5)年度预算安排。8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工资等经费足额发放,提升聘用人员生活幸福指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96万元,比2020年减少5.91万元,下降5.58%,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致人均公用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311万元,较上年增加170.1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46.88万元、通用设备680.64万元、专用设备49.52万元、其他资产33.96万元。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公务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购置费25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5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50万元以上项目,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