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2-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3.5

0

32

20

12

1.5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3.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20%,下降原因主要是车辆型号价格不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机关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相关工作部署、外地检察机关考察交流以及基层检察机关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