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2日在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绩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要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锲而不舍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积极参与平安屯溪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从实维护稳定,用心用力服务大局。1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7件2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7件202人,决定逮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5件464人,提起公诉347件486人。
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和利益诉求。起诉和移送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9人;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62人,涉黄赌毒犯罪69人,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0人。
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犯罪14人,涉案金额2886万元,起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人,涉案金额544万元。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诉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3人。
重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利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6人,起诉14人,涉案金额50余万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该类犯罪案件从快起诉,最大力度追赃挽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等技术手段窃取、买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办理该类案件3件4人,其中一起涉及个人信息被买卖达10万余条。
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5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10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受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件,不批捕1件。移送起诉未成年犯罪案件4件,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针对性,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开展社会调查5次。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借力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举报渠道,收到各类举报线索7件,审查、受理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诉5件,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1件,受理刑事申诉2件,均得到办理。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36次,累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10余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累计救助刑事被害人7人,发放刑事救助金2.7万元。
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加大涉检舆情研判及处置工作。落实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参与接访与化解信访,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确保重要时间节点中心城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进行轻缓化处理,依法不起诉29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深入综治联系村走访调研,认真开展检察宣传、法治讲座、宪法宣传日等活动。
二、持续深化检察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认真办理当事人、被害人提出的控告和申诉,全年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在办案中自行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侦查机关接到通知书后主动立案2件。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发现1起销售假药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时就该案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针对审查逮捕中发现的侦查机关办案程序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确保程序合法。
持续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有罪必究,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9人。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持有错必纠,强化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情况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件。
维护刑事执行环节公正。加强对执行交付环节监督。对刑期计算错误的5份执行通知书依法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均被采纳。加强对执行机关监管环节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各1份,均被采纳。收监执行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件,经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件,采纳25件。办理了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第一例法律适用书面请示案件。
健全民行检察监督格局。进一步提升民行监督覆盖面。受理民事申诉、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协同市检察院办理申诉案件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依职权发现、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3份。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支持起诉类案件实现“零”突破,就13件公司女工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突出办案重点,注意摸排线索,为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讯问活动,坚持做到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每案必讯,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依法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8份。对不构成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6人。创新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化审查,就1起妨害公务案开展全市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化审查工作,保障当事人辩护权落到实处,促进案件审查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正。
三、坚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克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懈怠情绪,进一步提振精神,坚持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涉嫌受贿犯罪3件3人,涉嫌行贿犯罪6件6人,涉嫌渎职犯罪1件1人。着力查办大要案,查办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7件,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特大贿赂案件1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深挖犯罪线索,通过办案发现、收集、整理并向上级院提供大要案犯罪线索20余条。
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聚焦重点领域,注重专案带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的问题,继续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查处惠民领域受贿案和市场监管领域滥用职权案各1件。根据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要求,上下联动,在市检察院指导下用近5个月时间一举查办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窝案7件7人。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开展警示教育宣传54次2500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93次。深入教育、税务、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积极与邮政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合作。认真执行《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2016-2020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预防分析。对本院自侦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深入调研,形成预防调查报告,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四、全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效
坚决贯彻各项改革部署,坚定不移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攻坚战”,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地实施。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要求,不再安排检察官从事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事务,进一步放权给员额内检察官,突出员额内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切实发挥院领导办案示范作用,带头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1至11月,已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62件,示范效应得到较好发挥。
司法办案模式科学建立。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规范和监控程序流程,促进和实现司法办案组织形式调整及办案模式调整。定期、不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为科学办案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同步建立随机分案机制,形成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新格局。根据案件类型和复杂难易程度,在司法办案中实行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组织形式。办案模式的科学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审查逮捕时间缩短0.8天,审查起诉案件审结时间平均比上年同期缩短30-35%。
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整合后,形成公诉、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等5个业务部和1个综合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格局。内设机构数减少60%,一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本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约16.7%,进一步实现了检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严格按照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进行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18名检察官遴选和配备。检察官人员结构更加合理,本科以上和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年初遴选检察官助理8名,法律专业占比达到87.5%。进一步突出司法行政人员综合管理职能,做好服务检察工作全局、保障全院业务开展等日常工作。
职业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切实提升检察官职业荣誉感,统筹推进员额内检察官工资改革和等级套改,建立并落实与检察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妥善解决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流使用、权责界限、职业发展等问题。10月,从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助理中遴选员额内检察官1名,从司法行政人员中提拔选用年轻干部2名。
五、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坚持把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建立多层次、多方位检察队伍建设格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狠抓政治建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引导全体党员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70余人次,警示教育40余人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狠抓素质兴检。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选任工作。突出抓好检察人才引进。调入办案一线干警和招录法律专业研究生各1人。研究生学历占比为14.3%,涵盖刑法、商事经济、金融等专业,有效适应当前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的办案需求。突出抓好队伍素能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细分人才培训领域,参加、组织各类培训200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5人在区级、市级的竞赛、评比中获奖,2人在全省竞赛中获得业务荣誉称号。
狠抓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和优化配强,选任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更加注重以高标准发展新党员,更加注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考察发展对象,坚持把思想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的干警充实到党员队伍。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丰富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员活动日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在支部标准化建设、“最佳党日”评选、全区党性分享大会等活动中均取得佳绩,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
狠抓强基固本。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检察改革深度融合。全面完成统一业务系统司法改革版本升级及系统初始化配置,案件办理及相关审批、管理实现全程留痕,确保司法人员依法履职。重点推进智能语音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开发应用,率先在全市完成全院干警100%检务语音输入法使用,提高了办案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狠抓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打造网上网下检务公开服务平台。接受律师阅卷申请和安排阅卷115人次,同比增长98.33%。接待当事人信息查询约140人次。已公开法律文书351份,同比上升9.01%,占全市已公开法律文书的35.64 %。公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案件程序性信息900余条,同比上升84.85%。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中小学教师等社会各界参加“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一点号客户端以及门户网站“五位一体”的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累计公开信息1622条。
狠抓履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6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工作情况,并及时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加强代表联络,通过检察开放日和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8月,省人大代表(合肥团)一行20人莅临观摩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公开听证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市检察院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巡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院内检务督察20余次,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依然不少,需要克服的困难依然很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创新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法律监督方面,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工作还有薄弱点,提起公益诉讼还是空白。在司法改革方面,部分干警对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深、把握不准,担当精神不够,配套改革措施也有待跟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明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锻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为加快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牢记使命,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主动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牢牢抓住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主线,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分析研判,优化服务措施,强化司法供给和应对,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作为。
三、依法履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做好监督主责主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自觉把法律监督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下大气力做好监督这篇大文章。在提升监督效果、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新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凝心聚力,用扎实有力的举措深化司法责任制各项改革部署。牢牢把握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战略部署,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公益诉讼上下功夫,在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实质见效上谋好局,持续发力强化改革举措,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五、提高站位,把坚决拥护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深刻领会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主动适应职能转变,及时调整工作定位,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六、从严治检,朝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不懈努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抓好抓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员队伍素质提升。注重“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强队伍培养和人才锻炼,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能力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认真落实本次区人代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集中精力抓改革,心无旁骛抓工作,为加快推进平安屯溪、法治屯溪、美丽屯溪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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