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曾经的司法工作者,现在坐在被告席上,我很后悔走上犯罪的道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我认罪认罚。”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赵文彪深深悔过。
近日,由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休宁县住建局局长赵文彪涉嫌受贿一案在休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网络同步直播庭审。
起诉书指控: 2002年8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赵文彪在担任休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委副主任、县横江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规划局局长、海阳镇党委书记、县住建委主任、县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0余万元,并为企业和个人在土地挂牌转让、土地规划设计、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
公诉人在指控犯罪事实的同时还通过网络直播进行了以案释法,指出底线意识缺失是犯罪的诱因,贪欲作祟是犯罪的根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能干事,更要能清廉干事,清白做人,对党纪国法要有敬畏之心,不能心存侥幸,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庭审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文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