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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鹤鹏提起公诉
时间:2021-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黄山市屯溪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涉嫌贪污、贿赂一案,7月16日,已由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鹤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鹤鹏在担任屯溪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