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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开学季】检察官与你聊“身边案”(四)
时间:2023-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学期已经到来

神兽们陆续归笼

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天,检察官用真实案例

带大家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

望大家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上课啦!

盗窃罪

小王、小李(均为16周岁)先后到多地手机店盗窃手机及现金,并将手机出售,涉案金额近2万元,后被抓获。检察机关认为二人在不满16周岁前有多次盗窃行为,已满16周岁后又多次实施盗窃,应当依法予以惩处。但考虑到二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已退出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获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处罚的挡箭牌。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求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但宽容并不等于纵容,对多次犯罪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使其充分感受到法治的威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第三款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